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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简介

2024-10-25 10:19:21

概要:

一、总会概况

(一)、总会介绍

 

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于1994年,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其宗旨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发展慈善事业,传播慈善文化,帮助困难群众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

中华慈善总会成立至今,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多方筹措慈善款物,实施慈善项目,开展慈善活动,在紧急救援、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医疗救助、助学支教等多个领域成效卓著,业已形成一个遍布全国、规模庞大的慈善援助网络。截至2023年底,共募集慈善款物价值达1566.07亿元,使数以千万计困难群众得到不同形式的救助,成为推动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中华慈善总会重点推出全国性慈善项目“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和“善济病困”工程,为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共同富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华慈善总会始终坚持严格的业务管理与信息公开制度,社会公信力持久稳步提升,连续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部管社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自2008年起连续三次获评全国“AAAAA级基金会”称号。

中华慈善总会始终坚持“广结善缘、奉献社会、服务行业”的立会原则,截至2023年底,已拥有全国各地540余个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名副其实的枢纽型慈善组织。

中华慈善总会不断加强对外联络工作,与港澳台和海外众多公益慈善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实施了多项合作项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业已成为联系海内外华人和国际友人,共同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的一个枢纽型慈善组织。

(二)、会标及释义

 

 

 

1、会标的基本色是红色,体现出温暖、热情的公益色彩;

2、会标上半部分是四个不同方向的“心”,象征来自社会四面八方的爱心;四颗心构成一颗红心,象征着爱心因慈善而汇聚到一起;

3、四颗心与中间红心的组合构成了一名儿童的形象,寓意着关爱、呵护、未来与希望;

4、变形的双手象征着来自全社会的呵护、关爱与援助,双手托起并守护着上方的爱心与儿童,寓意着慈善事业在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将拥有光明的未来。

(三)、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1.办公厅:总会综合协调部门,围绕总会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发挥协调上下沟通联动作用,作为领导的参谋助手,为相关的各级机构和各部门服务。协助制定总会战略规划,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负责理事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总会综合性工作和行政性事务工作,统筹总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计划、制度建设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维升级、使用培训工作,并统筹总会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与民政部等政府部门对接工作,总会涉法事务处理,项目审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

主  任:

副主任:田伯东 于洪悦

电  话:010-66083260  010-66072595

传  真:010-66020903

2.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会党委的办事机构,承担总会党委纪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负责日常党建制度落实和相关学习宣传、党建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等工作;负责总会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能力培训;承担有关纪检监察事项的调查核实及情况反馈;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性工作及监事服务等职能;组织协调总会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的组织建设、权益维护等。

主  任:刘莹

副主任:刘敏

电  话:010-66083191  010-66056012

3.项目部:总会品牌慈善项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品牌项目发展规划,整合优化现有慈善公益项目,开展公益慈善项目推广工作,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运营体系,负责品牌项目办公室日常运营和管理,做好项目办公室人员管理和培训,建立完善项目风险控制体系等。

部  长:陈媛媛

副部长:胡野萍、梁宏业

电  话:010-66055847  010-66065463

4.筹募部:面向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展各类慈善项目、基金、活动捐赠合作的业务部门,内设网络募捐办公室。策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各类募捐工作、网络募捐相关工作;与各类机构和个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慈善信托;制定总会专项基金发展规划、管理制度,负责专项基金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构建专项基金风险管理体系等。

部  长:刘芳

副部长:李风亚

电  话:010-66055848 010-66083264

5.网络募捐部:负责统筹总会网络募捐工作的业务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网络募捐的规划,明确目标,建立健全网络募捐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动网络募捐落实,从网络渠道募集款物。

部  长:周志芬

副部长:于洪悦

电  话:66010257

6.财务部:总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总会发展规划,制定健全总会财务制度和业务流程等管理体系,负责办理总会财务日常业务,银行账号、发票的日常管理及社会捐赠统计工作,统筹开展慈善信托的规划计划、制度建设、项目审核、财务管理等工作,并探索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房地产等不动产经营权等资产的募捐方法和渠道,管理监督总会各项资产,对接银行、财政、税务及各级审计单位,负责审核或参与总会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经济文件的拟定,参与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等。

部  长:高守华

副部长:高君彦

电  话:010-66083194  010-66064562

7.宣传部:负责管理总会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新闻宣传、信息收集、舆情监测、处理危机公关和新闻事件、项目宣传推广、政策理论研究、慈善文化建设等;协助抓好主办媒体、自媒体的管理与协调工作,把好意识形态政治关;组织有关新闻发布会、宣传会议、学术研讨、论坛等重大活动,负责总会对外新闻发言工作,与媒体关系的拓展、维护与合作等。

部  长:曾春光

副部长:李希金

电  话:010-66056033  010-66010253

8.联络部(志愿者服务总队)总会对内对外联络、会员管理、志愿服务与外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总会发展规划,制定对外联络与外事工作发展规划,落实外事相关法规制度,负责总会年度外事计划的组织实施,与国内外慈善公益组织、企业等机构建立联系、发展合作,为总会品牌公募项目开展定向募捐,与总会名誉、荣誉职务、爱心大使、合作伙伴等日常联络,总会会员发展、管理、联络、服务和志愿者招募管理等。

部  长:张欣

副部长:刘晓嘉

电  话:010-66055845  010-66062967

 

分支机构

1.中华慈善总会新闻界志愿者慈善促进工作委员会:2010年12月在国家民政部正式登记为总会的分支机构,是我国新闻界第一个慈善志愿者组织。多年来在总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一张纸献爱心行动,“先心病儿童救助行动”,“包虫病患者救助行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等特色公益项目,助力国家脱贫攻坚。

电话:010-67086037   传真:010-67086037

2.中华慈善总会长期照护专业委员会:旨在让从事照护服务的机构和从业者拥有行业归属感,致力于让中国高龄、失能、需要关怀的老年人拥有尊严和高质量的晚年生活。委员会长期以来从事老年人长期照护的护理培训、教材编撰以及敬老院管理等培训工作,同时开展了一系列紧急救援行动,创立了“中国紧急救灾应急联合照护模式”。

电话:022-87938026   传真:022-87938022

3.中华慈善总会大众慈善促进委员会:秉承“让大众参与慈善,让慈善惠及大众”的理念,开展了支教助学、慈善医疗援助、助残优抚、安老济困、乡村振兴、慈善文化传播等多个方面的慈善项目和活动,为切实帮助欠发达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电话:010-63420648 

4.中华慈善总会阳光医疗科技工作委员会2022年2月,阳光医疗科技工作委员会在国家民政部正式登记为中华慈善总会的分支机构,其前身是2002年成立的“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办公室。通过以医疗救助、科技帮扶、乡村振兴为主导的形式,开展医疗设备捐赠捐助、专业技术培训、资金善款支持等工作,为医疗机构及个人搭建有效的医疗救助平台,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现代社会中的帮扶作用。

电话:010-88203602

5.中华慈善总会家风传承与慈善信托委员会:2023年6月经民政部正式备案设立的中华慈善总会分支机构。委员会旨在推动和服务有意愿、有能力的各类捐赠人结合家风建设需要,通过慈善信托等方式开展高效慈善和商业向善,服务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创新,协同社会治理,助力实现善家传承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电话:58807268     邮箱:lili1@charityfederation.cn

 

自办与合作媒体

1.中华慈善总会官方网站:

http://www.chinacharityfederation.org

2.《慈善公益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主管,中华慈善总会主办,以“荟萃慈善公益信息、讲好慈善公益故事、传播慈善公益文化、促进慈善公益事业”为办报宗旨,为我国首份、也是唯一一份全国性中央级慈善类专业报纸。每周一、周三出版,每期8版。国内统一刊号:CN11-0266,邮发代号:1-194。

网址:http://www.csgyb.com.cn

邮箱:csgybs@sina.com   电话:010-65801108

3.《慈善》杂志:由中华慈善总会与天津市慈善协会共同主办的慈善文化双月刊,1998年5月创刊,业务主管单位是天津市民政局。《慈善》杂志致力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道德教育、普撒爱心、净化人性、引人向善,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为办刊宗旨,期刊收录慈善类征文、感人至深的散文杂记、慈善诗词等多篇,与此同时,本刊以宣传各地慈善组织的项目纪实为着力点,努力传播各地各级慈善会的有益经验,为各地慈善组织提供良好的宣传阵地,为各地慈善组织之间搭建一个沟通、交流、互动的平台,更是中国慈善事业的重要舆论阵地。

电话:022-27116349

4.《中华慈善年鉴》:由国家民政部主管、中华慈善总会主办、中华慈善年鉴编辑部编纂出版的唯一一部公开、全面、客观、详实地反映我国慈善系统每一年度慈善事业发展变化情况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采用分类编辑法,以部类为单位,遵循记载慈善史实、弘扬慈善精神、传播慈善文化的办刊宗旨,真实、完整地记录当年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中华慈善总会和团体会员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

联系电话:022-27116349

5.《人民政协报》·慈善周刊:由中华慈善总会与《人民政协报》共同主办,编辑部设在《人民政协报》社。

 

专家委员会:是中华慈善总会的研究咨询机构,其目标是成为凝聚中国慈善学术界、理论界等多方力量的重要平台以及慈善组织推动事业发展、参与顶层设计的高端智库。专家委员会由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和刘伟副会长担任主任委员,同时邀请我国慈善研究学术界、理论界知名的学者和在扎根慈善领域多年的慈善组织领军人物共同参与。专家委员会设立以来,开展了系列的研究、研讨、建言献策工作,在促进慈善实务与理论融合,提升总会在理论界、实务界以及对相关政策法规影响力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慈善项目

1.扶贫济困

 

2.健康医疗

 

3.助老扶幼

 

4.文化教育

 

5.社会服务

 

6.科技环保

7.灾难救助

 

8.专项基金

 

 

三、中华慈善总会志愿者招募须知

 

1、中华慈善总会志愿服务范围

我会志愿服务范围包括为我会自身及在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安老抚幼、助残济困、助医助学、社区服务、公益服务、紧急救援以及日常慈善等活动中提供服务和帮助。

2、成为中华慈善总会志愿者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三)自愿从事义务服务;

(四)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五)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此外,只要您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成为总会的专业志愿者:

(一)具备与相应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包括法律、金融、投资、审计、项目管理等;

(二)具备中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或丰富的专业和管理经验。

3、如何申请成为中华慈善总会志愿者

(一)个人凭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我会填写《中华慈善总会志愿者申请表》或点击链接下载中华慈善总会志愿者申请表.doc

 

(二)团体需统一领取《中华慈善总会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填写后由团体负责人统一交回我会。

(三)经审核后,我会向合格的志愿者颁发志愿者证书、标识、《中华慈善总会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和学习资料。

 

4、申请成为中华慈善总会志愿者后可以享受的权利

(一)注册成功后,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三)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办公条件和必要保障;

(三)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四)请求我会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工作问题。

(五)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六)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七)要求我会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九)申请注销注册志愿者身份。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要求终止服务,须提交书面申请,完成相关工作交接之后,即可终止服务。

(十)参与具有危险性或特定志愿服务活动时,我会对志愿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必要险种。

(十一)志愿者可以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查询本人的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志愿者发现本人的志愿服务信息记录有错误、缺漏的,可以向我会提出,经核实后应予以纠正或修改。

(十二)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5、申请成为中华慈善总会志愿者后需要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相关信息,如有信息变更及时联系修改。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义务,完成志愿服务。

(四)自觉维护我会和自身的形象和声誉。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

(七)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八)不得向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索取、变相索取报酬。

(九)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十)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四、荣誉表彰


         中华慈善总会先后连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自2008年起连续三次获评全国“AAAAA级基金会”称号。
         2021年12月,中华慈善总会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2023年8月,中华慈善总会获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信托)。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华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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