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公益慈善管理学院召开“徐康之辩“专题研讨会
2019-12-15 14:26:03
概要:
近日,徐永光先生《公益向右,商业向左》一书,引来了康晓光教授的批判。两位的争论和交锋,同时也引来了公益界的围观。围观不仅仅是因为两位公益咖的自身影响力,更重要的是“公益向何处去、未来之路怎么走”也确实是公益行业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为此,9月20日晚6点,公益慈善管理学院教师于209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徐康之辩“的专题研讨会。
会议开始,侯印国老师首先对徐永光先生的《公益向右,商业向左》一书进行了简要介绍,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对于社会企业能不能分红的问题,侯老师认为社会企业可以进行分红,但是一定要加以限制,他主张社会企业一定要是服务于公共服务领域并且帮助弱势群体自发或者使用商业模式帮助弱势群体摆脱困境的组织。
随后曲刚老师对康晓光教授从“人性”角度批判徐永光先生公益“利己”的观点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曲刚老师首先描绘了公益向右,商业向左的光谱图,当两者相交便是社会企业,并用经济学中“经纪人假设”的观点解释了徐永光先生“利己”的观点,但是同时强调公益应从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为大众谋利益。
接着谢家琛院长从儒家“己欲立而立人,几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公益应向何处去的问题,谢院长认为徐永光先生和康晓光教授的观点并不矛盾,徐永光先生谈论的是做公益应该使用什么样的方法即“公益之术”,而康晓光教授则是从人性利他角度出发谈论“公益之道”的问题,真正要做好公益我们必须“两条腿走路”,“术”和“道”都不可偏失。
孙小民老师则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认为社会企业采用商业的模式运营固然可以但是一定要把握好市场模式下“度”的问题,不能让公益异化。
刘伟老师则从政治学的视角探讨了社会企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认为公共服务提供的主体离不开政府,社会企业可以引入市场机制但必须与公共领域对接。
最后,严蓓蓓副院长从社会企业与社会影响力投资的发展趋势方面提出社会企业使用商业模式的手段才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关于如何在使用商业模式中避免公益异化的问题,她提出可以学习英美国家出台相关法律加以规制。
本次讨论会不仅推动了学院学术交流,拓宽了学术视野,而且营造了浓厚的公益慈善科学研究和学术研讨氛围,充分突出了我校“助人积福”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