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2023级公管院第一次团员大会
2023-10-19 16:47:58
概要:
2023年10月17日晚上18:00公益慈善管理学院团委于B1-301开展全体团员大会。本次活动由院团委副书记姜成成,院团委党团联动中心范嘉逸主持。本次旨在帮助团员深入学习了解“推优”入党的相关内容,从而帮助团员建立良好的团知识学习氛围,切实发挥基层团委对于青年团员思想引领的直接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
01 “推优”评选
会议第一环节帮助大家深入学习了“推优”入党的推荐对象与推荐条件的相关内容。
首先姜成成同学向我们解释了何为“推优”。“推优”工作是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的重要契合点。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党的发展和党的事业的战略高度,从思想上、行动上和工作上予以高度重视,帮助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之后,姜成成同学分别介绍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荐的条件。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条件对团员的基本要求、行为表现、组织纪律表现、思想政治表现、学习表现、群众基础等有相应的要求。具有我校团籍并正常参加注册的共青团员,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必须完成初级培训是对想要“推优”的团员的基本要求。在行为表现方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意个人形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激励师范作用;积极举报不良行为;对班委、团支部分配的任务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完成;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策划并参与各种集体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没有任何违纪现象;了解党的组织纪律,能以党的组织纪律要求自己;入党动机端正;能树立共产主义理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心国际国内大事并有较强的政治敏锐度。学习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课程;在学生中具有表率作用,学期内无旷课现象;积极参加各类相关专业的学科竞赛活动;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同时,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关心他人、乐于助人;深入了解同学们的意见和困难,及时向团组织、党组织反映。
其中受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个人;在全国、省、市、校、院科技竞赛、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凡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者;在学校、院系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省、市、校、院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受到校级及上表彰的学生;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学生可优先被“推优”。
发展对象根据《共青团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需要年满 18 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秀共青团员,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推荐对象应有 1 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 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推优”的具体条件是: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般应有半年以上的申请期(一年级上学期推荐的优秀团员除外)。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
1.参加学校入党积极分子中级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一年级推荐的优秀团员需在大一学年内获得证书)或参加学校团校高级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在“推优”之前曾获得至少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推优”前一年无补考现象,一年级“推优”对象学习成绩在班级中需位于前列。
3.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于不满足第 2 项要求者,若符合以下任一条款可以适当放宽推优条件:
(1)受国家、省表彰的先进个人;
(2)在校级及以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文章,或已获得专利申请号的学生;
(3)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长以上职务、各年级团总支书记或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学年以上;
(4)省、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者;
(5)其他确有特殊才能、创新意识较强,或在志愿服务、见义勇为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02 “推优”流程
会议第二部分介绍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推优”的工作程序。
1、基层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推选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对象,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团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基层团支部委员会对团支部推选的“推优”对象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进行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对象审核表》,并向学院团组织上报。
3、学院团组织要对基层团支部的“推优”对象和“推优”程序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提高“推优”对象的群众公认度。各学院团组织应集体讨论,审议通过后,在《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对象审核表》相应栏中填写意见。
4、学院团组织应将审议通过的“推优”对象名单向学院党组织上报。所在党支部及学院党组织对“推优”对象进行审议,并在《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对象审核表》相应栏中填写意见。
5、学院团组织根据学院党组织审议通过的“推优”对象名单,填写《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学院党组织将根据团组织的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将条件成熟的“推优”对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的“推优”流程:
(一)团支书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团员评优机制。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学院团委。
(六)“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委汇总审查各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科等向学生党支部通报并征求意见,审定后组织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由学院团委签署意见报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审核后,发文至各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向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经学院党委(党总支)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学院团委应当在1个月内向基层团支部通报传达。
03 “推优”其余问题
会议第三环节帮助大家解释了其它的相关问题。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中不允许参加推优的情况有推优前上一学期有补考、缺考现象者;有严重迟到、旷课、早退现象者;受处分者。发展对象中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二是没有获得过任何表彰奖励的原则上不推;三是支部民意测验票数不过半不推(参加民意测验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四是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五是在列为“推优”对象后受到校纪处分或有课程补考者,取消推荐对象的“推优”资格。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的流程:根据校团委下发红头文件,对应年级负责的辅导员老师进行初筛,得出初筛名单报送院分团委,院分团委进行核实。院团委将初筛名单以及分配名额通知各团支书,团支书召开班级团员大会(超2/3)进行无记名民主投票,并将票数结果上报分团委,经投票符合的人选将下发推优考核表。推优考核表由分团委收齐后,将交至院党委处,由任课老师以及党员老师对基层团支部的“推优”对象和“推优”程序等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投票选举产生结果审议通过后,根据名单团支书在《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对象审核表》相应栏中填写意见,党支部在《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对象审核表》相应栏中填写意见。在公示满三天后,院团委根据最终审议通过的“推优”对象名单,填写《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并上报至校团委。
最后,本次会议在全体成员起立共唱团歌中圆满结束。
团员大会总结
作为青年团员,我们应该深入了解入党相关的政策和标准,努力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为自己的成长和党组织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我们也应该切实加强学习和团结,建立良好的团知识学习氛围,发挥基层团委对于青年团员思想引领的直接作用,共同追随党的步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来源:微信公众号“公管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