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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款行业自律专栏 | 如何践行对组织内部、公益行业的伦理责任

2024-10-18 16:40:08

概要:

9月,我们发布了筹款行业自律专栏第一篇,向大家介绍了筹款伦理自律准则中针对受益人、捐赠人、合作伙伴等三类核心利益相关方的具体行为指引,尝试基于实践提供更多符合现实意义的行动建议,明确日常应该遵循的底线是什么、需要追求的更高价值又是什么。

 

文章发出后,得到行业伙伴的普遍认可,不少平台伙伴转发、一些机构伙伴组织了内部学习与交流。第二篇专栏将围绕筹款伦理准则中涉及的其他两类关键责任具体展开,即面向组织内部和面向公益行业的伦理责任,期待在《准则》基础上增加实践层面的具体指引,以促进组织内外部伦理视角的相互辉映、彼此照见。

 

自主践行组织内部的伦理责任

基于组织内部的伦理责任践行,需要经历自觉、自省、自查、自律的发展过程,依赖于自上而下的系统性共识。

 

01

应以公益使命为第一目标

 

筹款方应明确筹款目标在于回应组织的愿景使命、符合组织的公益价值观,而非仅在于筹款金额、方式或资源等;应明确筹款工作的开展须与组织的筹款能力相匹配,所开展的工作具备非营利属性,与商业销售、营销存在本质区别。

 

不得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渎职或损害组织信誉的行为;当捐赠不符合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观,或将损伤组织的名誉和社会影响时,不应接受此捐赠。

 

02

非现金捐赠应依法、准确、合理入账

 

当捐赠人进行物资、劳务、股权、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及其他非现金捐赠时,筹款人应依照有效凭据、第三方评估或公允价值等依法合理入账,而不是虚增、谎报其捐赠价值。

筹款人接受物资捐赠时,应确保捐赠物资的质量和用途与受益方实际需求相匹配,并做好必要审核,以保障捐赠物资最终到达受益人时,仍在有效期内且有使用价值;对于无法直接用于公益目的的物资、难以保存保管的物资,应慎重接受。

 

03

确保捐赠资金的合法性和公益性

 

在与捐赠方进行捐赠意愿沟通时,应对捐赠资金的来源以及捐赠动机进行判断,确保其捐赠财产、行为和诉求是合法、合理和符合公益性原则的。

 

当捐赠资金来源存疑时,须对其财产的合法性、以及捐方是否对捐赠资金有处分权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要求捐赠人提供相应证明,避免后期所引起的纠纷和退款要求。

 

04

不得基于筹款比例发放提成

 

筹款人的应得收入,包括固定薪资和绩效等,都应事先约定并达成书面协议,以确保其收入适当合理,且不得基于筹款额的比例作为发放标准。基于筹款比例发放提成等方式可能会引导“唯金额论”,造成短视行为,为了获得筹款额而进行过度承诺或不当得利等不合适的行为,最终损害组织公信力权益。

 

筹款人可以获得基于自己的职务/服务的合法应得报酬/收入,不得利用自身职务/服务机会获取未经许可或不合理的利益。筹款人不得主动索取酬谢或礼品,不得获取未经许可或不合理的利益,包括不能接受相关方的贿赂、额外的好处等。

 

05

决策中将筹款伦理作为关键原则

 

为了在组织内部形成长期、稳定的筹款管理制度,应当在组织管理制度层面建立筹款伦理监督机制。

 

在组织内部进行筹款决策的过程中,应当重视将筹款伦理作为关键原则,并在关键时刻将筹款伦理作为决策的“红线”。

 

06

建立利益申报和处理制度

 

组织应建立与筹款活动相关的利益申报和处理制度,说明在非主动索取而获得酬谢和礼品的情形下,应当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结合实际情况设定不同类别礼品的处置标准。

 

如出现收到酬谢或礼品等情况,筹款人应当主动向所服务组织和/或相关方进行报告,符合组织内部的规定并且获得了必要的确认时才能进行处置。

 

 

共同捍卫公益慈善行业伦理责任

筹款伦理的核心意义在于保护公众对公益慈善筹款事业的信任。

 

01

主动提供真实的善款使用情况

 

就筹款活动开始前、过程中和结束后的不同环节,筹款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开准确地提供组织收入和支出的报告,向利益相关方、受益人、捐赠人和公众公开资金流入、流出、使用以及变更等过程中的必要信息。

 

筹款方不得夸大或过分保守地呈现善款资金使用情况,这将误导公众对其他公益组织的合理行为产生错误认知。

 

02

准确透明地呈现业务活动成本及筹款费用

 

 筹款方应以准确和透明的方式呈现公益慈善活动的业务活动成本中的各项费用,包括筹款费用;无论易见还是不易见的成本,都应该向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说明,而非隐瞒。

 

不得在传播与筹款材料中表达公益慈善活动不需要成本、“零成本”等误导信息,以促进公众对公益慈善活动费用与成本问题形成科学正确的认知。

 

03

抵制筹款方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筹款方不应为了追求筹款金额和结果,违反“公平”、“诚实守信”等公认的道德原则去争取筹款机会或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如以毁谤、贿赂、获取秘密、虚假宣传等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损害慈善组织和捐赠方的合法权益,扰乱公益慈善行业正常秩序,给整个公益慈善筹款行业及所服务的领域造成负面影响。

 

 筹款方在通过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面向公众筹款时,应当在合理争取资源和正当竞争之间寻求平衡点,不应仅为了筹款效果而无限度突破规则。突破规则是系统性风险,在还没有进化出自律规则的当下,这种风险具有全局性的破坏力。

 

一些较为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列举:

- 冒用其他组织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品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适用于致命品牌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其他组织品牌相混淆,使捐赠方产生误解。

- 在组织品牌或项目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级评估结果等标识,对公益项目的投入产出做错误或带有误导性的说明。

- 利用组织再某一领域或某一区域的垄断或特许资格,限制捐赠方向其他组织进行捐赠,或排挤其他组织进行正常筹款。

- 为达成筹款目标,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或暗中收受贿赂,或进行利益输送。

- 采用包括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其他组织秘密(例如未公开的项目或报告),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的保密要求,披露、使用筹款方所掌握的组织秘密。

- 捏造、散步虚伪事实,损害其他组织的信誉和项目声誉。

- 作为投标者传统投标,太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其他组织的公平竞争;在组织内部采购过程中,通过限制招标人和投标人身份实现定向招标。

- 在筹款过程中利用行政手段逼捐或套捐等扰乱正常筹款规则的行为。

 

04

尊重并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

 

筹款方应重视并妥善保护组织自身的知识产权,形成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组织的筹款及项目信息,要注重保护并形成与注册品牌相配套的内容体系,方便识别。

 

 筹款方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其他方的筹款信息,对于不同的主题方所有的商标、专利、著作等,不能随意使用或挪为己用;在使用一个新的项目名称或相关品牌时,需先通过行业扫描确认是否存在相似品牌;若发现已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立即中止该行为,必要时公开道歉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05

必须对数据信息做好保护措施

 

筹款方必须具有数据保护意识,应当制定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在未经捐赠方、慈善信托的委托人的同意时,不得公开其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敏感的个人信息。在面对十四岁以下青少年为受益人时,应尽可能少地公开受益人的个人信息。

 

 

写在最后

 

公益组织在自律的时候,

为什么需要考虑行业责任?

 

筹款方及其所在的慈善组织是我们践行筹款伦理自律的关键主体,这一点毋庸置疑,因此需要做组织内部认知的提升、系统性共识的促进和具体操作指引的落地。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需要在进行具体筹款行为和决策时承担“公益行业的伦理责任”呢?尽管“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很直接,然而我们也经常面对这样的困惑:“行业是谁?行业在哪里?我为行业考虑,行业可否助我达成筹款KPI?”——我们尝试做如下的梳理,促进大家在个体和组织做筹款伦理决策时,意识到我们的动作承担着行业的使命与价值,这与我们自身的价值息息相关。

 

01

自律时考虑行业责任

源自维护公众信任的必要性

我们所在的行业高度依赖于公众的信任与支持,任何违反伦理的行为都会损害公众对行业的信任、影响捐赠意愿,甚至引发社会对更多公益组织的普遍质疑。因此,遵守行业伦理责任是维护行业信誉和公众信任的基础。

 

02

自律时考虑行业责任

是为了确保社会资源得到合理正当地使用

公益组织筹集的资金和资源来自于社会的善意,使用这些资源时必须确保公平、公正、透明。抵制不正当竞争,意在防止资源滥用或权力滥用,确保每一笔善款都能发挥有效作用,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这是对捐赠人、受益人以及整个社会的责任。

 

03

自律时考虑行业责任

是公益筹款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体现

道德规范是使得公益筹款成为一个专业领域的根本基础之一。筹款人的自律,意味着将对公共利益的服务置于对自我利益的追求之上,熟知道德准则,并具备在两难的道德困境中做出正确抉择的能力,才能保证行业的公信力。

 

感谢对本文内容有贡献的伙伴:何国科、孔德洁、耿华、臧婧等。

 

 

END

来源:微信公众号方德瑞信C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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